轨道交通公司被严肃约谈相关工程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多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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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3 0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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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11 23:19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强化源头预防,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遏制群体性上访,日前,常州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约谈了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
2019年起,常州市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相关工程项目涉及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况多发,来访来电来信、投诉举报,以及上级交办的线索不断。涉及地铁建设工程的欠薪来访、来信、现场投诉共计190批次,共计人数965人,涉及金额2160.954万元。自2020年12月至今,国务院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交办的欠薪线索就有7条,涉及人数40人,涉及金额73.7万元。地铁建设工程中四项制度(按月足额发放工资制度、实名制管理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落实不力,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管理不到位等现象仍一定程度的存在。
约谈会上,市劳动监察支队负责人首先感谢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劳务分包单位等部门对常州城市发展、地铁建设的辛勤付出;其次肯定了相关单位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做出的努力,使绝大部分农民工拿到工资,劳有所得、干有所值;同时要求在工程竣工收尾阶段,各单位应当及时梳理全场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有效清理欠薪,增强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完成稳经济、稳和谐、稳预期的目标。
会议对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及施工、监理、劳务分包等单位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要管理到位,要围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及四项制度等做细做实;
二是要制度到位,建议建立轨道公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劳务分包单位联络员制度,定期信息共享、积极主动预防;
三是要处理到位,在出现欠薪案件或发现欠薪线索后,应积极配合、快速应对、妥善处理、不留尾巴;
四是要分工到位,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应明晰工作职责,各司其职,确保各方、各岗位工作不缺位,全力配合落实好农民工工资保障工作。
会上,轨道交通发展有限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一定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扛起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强全方位监测监管,迅速采取针对性措施,确保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