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业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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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3 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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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10 14:33
对工业产品质量不合格规定的处罚标准是,有关部门应当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不合格的工业产品,并按照产品货值金额50%以上到三倍以下处以罚款,如果有违法所得,应当依法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可以依法吊销厂家的营业执照,甚至追究刑事责任。
一、关于工业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处罚标准是,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产品质量法》
第五十条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工业产品质量需符合哪些要求?
(一)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二)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但是,对产品存在使用性能的瑕疵作出说明的除外;
(三)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
三、工业产品质量不合格损害赔偿纠纷的诉讼流程有哪些?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各行业都有相应的产品质量要求,不管是工业产品还是其他的产品都要符合行业标准,事实上相关部门应该尽到监管义务,发现有不合格的产品的要及时查处,如果不合格产品流入市场,会给消费者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给消费者造成损害后果的消费者可以追究相应的赔偿责任。
关于工业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处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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