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3 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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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9 06:37
在事物发展的过程中,量变与质变构成了一个辩证统一的关系。量变是质变的基石,它是质变发生的必要条件,如同种子在土壤中积累力量,为质变的爆发做准备。质变则是量变的必然产物,当积累达到一定程度,就会引发质的飞跃,如同冰点后的融化,或者火山的喷发。
这两种变化并非孤立,而是相互渗透、相互依存。在总的量变过程中,我们会看到阶段性的、局部的质变,比如科技的逐步进步,就是新旧技术逐步替换的质变过程。同样,在质变的过程中,旧有的特质并非瞬间消失,而是在量上有所收缩,新特质则在量上逐渐扩张,形成新旧交替的局面。
量变引发质变,当质变发生后,事物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开始了新的量变过程。这种交替循环构成了事物发展的螺旋式上升,形成了我们所熟知的质量互变规律。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渐进性和飞跃性并非割裂,而是相辅相成的,是事物发展过程中不可或缺的两个方面。
质量互变规律,亦称“量变质变规律”、“量变到质变的转化规律”。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之一。它揭示事物、现象由于内部矛盾所引起的发展是通过量变和质变的互相转化而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