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3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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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8 00:21
烟叶税的主要内容如下:
烟叶税的纳税人是那些在中国大陆范围内从事烟叶收购的实体单位。
烟叶税的征收点定位于烟叶的收购环节,即在烟叶被收购的那一刻开始计征。
烟叶税采用比例税率,具体为20%。这是税法中的一项明确标准。
烟叶税的计税基础是烟叶的收购金额,这是决定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关键因素。
烟叶税的征收工作由地方税务机关负责执行。
值得注意的是,烟叶税的实施并没有给农民增加额外负担。这是因为,原先的烟叶特产农业税是在烟叶收购时由烟草收购公司缴纳,而改征烟叶税后,其纳税人、征收环节和计税依据都沿用了农业特产税的规定,税率保持不变,仍然为20%。因此,从整体上看,农民的负担并未因烟叶税的实施而增加。
扩展资料
2006年4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叶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64号)公布施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收购烟叶的单位为烟叶税的纳税人。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缴纳烟叶税。条例所称烟叶,是指晾晒烟叶、烤烟叶。烟叶税的应纳税额按照纳税人收购烟叶的收购金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烟叶税实行比例税率,税率为20%。烟叶税由地方税务机关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