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真实、准确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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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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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02 02:23
第一条 为加强对私人诊所的管理,促进私人诊所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对私人诊所的设置和监督管理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 私人诊所设置申请者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非在职医务人员,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机构中执业满5年;
(二)设置二级西医或三级中医诊疗科目诊所的,申请人应具有副主任医师或以上职称;
(三)男性年龄在65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且身体健康;
(四)离退休的卫生技术人员须经原工作单位同意;
(五)注册资金:私人西医诊所不少于30万元,私人中医诊所不少于15万元;
(六)具有常住户口。
(七)诊所场地必须长期固定(非申请人所有,需有5年以上租赁协议)并且符合卫生部颁布的《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以1名医生,1名护士计,使用面积不小于40平方米,聘用卫技人员每增加1名,面积增加10平方米。
(八)符合xxx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当地的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第三条 凡申请设置私人诊所,应向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并提交如下材料:
(一)设置申请书(必须申明是营利性医疗机构);
(二)设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选址报告和建筑设计平面图;
(四)其他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注册资金证明材料、县或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表、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个人工作简历,离退休人员提供原单位同意证明,租赁房屋的需提交租赁协议)。
第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根据本规定和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书面答复。被批准的,应向申请人发给《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应注明为营利性医疗机构)。
第五条 申请人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后,在3个月内筹建完毕,向批准其设置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医疗机构执业登记手续;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在20个工作日内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合格者给予注册登记,发给《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副本上注明营利性医疗机构。私人诊所必须在核准的范围内开展诊疗活动。
第六条 私人诊所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应到同级工商、税务、物价等部门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第七条 各县(市)、区要根据医疗服务供给及需求状况,依照《xxx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对私人诊所的设置进行合理布局。暂不审批性病、泌尿外科等私人诊所。
第八条 私人诊所聘用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必须报其执业登记的卫生行政部门同意。
第九条 私人诊所原则上只能设置1个诊疗科目,确需增设诊疗科目的,需具有相应临床经验,提供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栏目中注明至少有2个专业),并具有相应的诊疗条件。
第十条 对于已开办的私人诊所要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等法律法规加强管理和监督,对于行医活动超过登记核准的诊疗科目,擅自外聘医务人员,擅自开设二级西医、三级中医诊疗科目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肃查处,以保证医疗安全,维护广大群众切身利益。对于非法游医、无证行医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维护正常医疗秩序。
第十一条 负责私人诊所审批的国家工作人员要依法审批,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要依法追究责任。
...科学、真实、准确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四)其他材料(身份证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注册资金证明材料、县或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体检表、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个人工作简历,离退休人员提供原单位同意证明,租赁房屋的需提交租赁协议)。第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根据本规定和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
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为建立药品信息保障体系,确保网站发布药品信息来源的合法、真实、安全,特制定本措施。1、公司各部门网站信息员负责网站药品信息资料的汇总、分析、报告工作,公司各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审核,策划部网络组负责资料上传。 2、所有发布上网的药品必须提供首营企业合法证照及首营企业品种生产批准文件、商品质量标准和...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2017修正)
(六)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七)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八)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怎么写
药品信息(包括:批件、质量标准,注册商标。药检报告,包装标签说明书等等)要有供货厂家的复印件,有该企业原印章、公章。【具体参见GSP规定】验证——推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网站。在那,有备案的一般都是正规企业和药品
关于加强证券经纪业务管理的规定的详细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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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许可证申请条件?
7、药品及医疗器械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学历证明或者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复印件、网站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简历 8、健全的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措施,包括网站安全保障措施、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用户信息安全管理制度 9、保证药品信息来源合法、真实、安全的管理措施、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 10、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的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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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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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原文
对破案经过有疑问,或者对确定被告人有重大嫌疑的根据有疑问的,应当要求侦查机关补充说明。 三、证据的综合审查和运用 第三十二条 对证据的证明力,应当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从各证据与待证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的联系等方面进行审查判断。 证据之间具有内在的联系,共同指向同一待证事实,且能合理排除矛盾的,才能作...
怎样办理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至网站主办单位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网站域名注册的相关证书或者证明文件、网站栏目设置说明、网站对历史发布信息进行备份和查阅的相关管理制度及执行情况说明材料。同时还需要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在线浏览网站上所有栏目、内容的方法及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