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3 17:08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7 08:31
为了充实和完善我国的水利科技推广体系,推进水利科技成果的转化和普及,本办法特制定,旨在规范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科技推广示范基地的管理,依据国家和水利部的相关政策。
第二条,示范基地是一种特殊的水利科技成果推广区域,由推广中心批准设立。它涵盖了多种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水行政管理部门和涉水高新技术企业设立的水利新技术推广区域(即示范基地),市县地方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区域性示范区域(即示范区),以及依托水利工程项目设立的示范工程,均致力于水利科技成果的试验、集成和示范推广。
第三条,示范基地的建设目标是通过水利科技成果的示范作用,推动科技发展和技术进步,支持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从而支撑区域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推广中心会根据经济、社会和水利科技的需求,结合各地水资源特点和科技优势,审慎审批和规划示范基地的设立,并确定其主要推广领域和科技发展目标。
第四条,示范基地作为水利科技推广体系的关键部分,各级水行政部门需依据国家和水利部的政策,通过政策引导和资金支持等方式,探索和推动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的新模式,加速示范基地的建设进程,促进水利科技成果的广泛应用。
总的来说,本办法旨在通过明确职责、规划布局和政策支持,加强水利科技成果的示范推广,以推动我国水利科技的全面发展和水资源的合理利用。
扩展资料
为丰富完善水利科技推广体系,促进水利科技成果转化推广,规范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科技推广示范基地管理,根据国家和水利部有关政策,制订《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科技推广示范基地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12年4月17日由水利部以水技推〔2012〕19号印发。《办法》分总则、申报与审批、管理、考核与奖惩、附则5章23条,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2006年3月10日印发的《水利部科技推广中心科技推广示范基地管理办法(暂行)》(水技推〔2006〕10号)予以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