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3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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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5 14:48
衡阳市司法局内设机构包括多个职能科室,以便更好地履行其职责。这些科室分工明确,确保司法行政工作的高效运行。以下是主要科室的职责概述:
1. 办公室: 负责协调局机关政务活动、督查督办,协助日常管理,进行司法行政工作调研,制定规划和计划,起草审核文件,收集并分析信息,负责新闻报道、文书档案、保密等工作,指导信息网络建设。
2. 政策法规科: 参与地方性法规制定,管理法制建设,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处理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进行法律政策研究,指导司法鉴定工作,并负责仲裁登记管理。
3. 法制宣传科: 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计划,指导各地依法治理工作,监督普法和依法治理机制,指导对外法制宣传,负责依法治市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4. 公证律师工作管理科: 制定律师、公证工作规范,负责律师事务所和公证机构的审批,组织职称评审,管理执业资格,负责年检注册登记,监督执业行为,指导律师、公证业务活动。
5. 基层司法工作科: 指导人民调解组织和基层司法所工作,负责基层法律服务所的审批与管理,组织执业资格考试和年检,负责基层司法助理员和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培训,参与社会治安和帮教工作。
6. 监狱劳教工作管理科: 监督监狱和劳教所的执行工作,指导刑罚执行和改造,监督劳教人员管理,关注生活管理、医疗和生产经营,协调内外关系,指导干警队伍建设。
7. 行财装备科: 负责司法行政经费预算、决算,管理装备,指导直属单位财务和资产,负责局机关后勤和保卫工作,审计监督直属单位财务。
8. 政治部: 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思想政治、人事、干部、警务工作,人事警务科负责人事、编制管理、劳动工资和警察事务,组织培训科则负责队伍建设、教育及党务工作。
此外,还有纪检(监察)、工会、机关总支等机构,按照相关章程进行设置。
根据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阳市市直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衡发200114号)和《关于市直党政机关机构设置的通知》(衡发200115号)精神,设置衡阳市司法局。市司法局是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