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违建,县级不管怎么办,怎么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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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4 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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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4 11:20
县级*不接上诉人(应该是起诉人或原告)案子的,原告可以向市中院上诉。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的规定,*收到当事人的诉讼材料后,应当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如果不受理的,*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当事人对不予受理裁定不服的,可以向向上一级*上诉。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管辖。
第一百二十三条 人民*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