累犯可以判监外执行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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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4 0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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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04 11:47
如果说累犯犯罪当事人符合监外执行的条件就可以办理相关手续的,在法律中也是规定了如果犯罪当事人在服刑的期限有怀孕、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生活不能自理的情况下都是可以申请监外执行的,那么在监外执行的期限也是不能继续做出任何违反或者违反规定的行为。
一、累犯可以判监外执行吗?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监外执行
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或者妇女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劳动改造场所执行刑罚,可暂由罪犯原居住地的*派出所执行,并由罪犯原属的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协助监督的一种特殊刑罚执行方法。
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适用条件,《刑事诉讼法》第214条作了明确规定,即必须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1.罪犯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对于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于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指定的医院开具证明文件,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审批。发现被保外就医的罪犯不符合保外就医条件的,或者严重违反有关保外就医规定的,应当及时收监执行。
2.罪犯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的婴儿。哺乳期限按婴儿出生后1年计算。
3.罪犯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
二、监外执行的实施机关:对于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实行社区矫正,基层组织或者罪犯的原所在单位协助进行监督,执行机关应当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严格管理监督。对于服刑中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原执行机关应当将罪犯服刑改造的情况通报负责监外执行的*机关,以便有针对性地对罪犯进行管理监督:负责执行的*机关应当告知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必须接受监督改造并遵守有关的规定。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对于人民*在作出判决、裁定的同时决定对罪犯暂予监外执行的,对该罪犯的收监,应当由负责执行的*机关通知人民*将该罪犯依法交付执行。如果罪犯是在执行过程中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负责执行的*机关应当通知监狱等执行机关收监。暂予监外执行过程中罪犯刑期届满的,应当由原关押监狱等执行机关办理释放手续。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负责执行的*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原关押监狱或其他执行机关。
如果说犯罪嫌疑人有特殊情况下也是可以申请办理取保候审以及监外执行的措施,那么国家制定和实行这一措施也是为了进一步体现司法机关的人性化,在申请取保候审以及监外执行时需要当事人提供相应的保证金或者是保证人,如果取保候审结束后即可领取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