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3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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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6 21:23
一般来说,这个土地使用权永久转让金的计算是要看具体转让的土地面积有多少的,具体计算方式是用土地面积乘以土地使用费再乘以容积率系数的,当然如果所转让出去的土地不改变其用途的话是可以不需要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一、土地使用权永久转让金是怎么算的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具体计算公式为: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面积x5年土地使用费x容积率系数。
其中,容积率系数在1.8以内(包括1.8)的,按100%计算;超过l.8的部分,按50%计算。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面积(20)x 5年土地使用费(二级土地住宅为每年 100元/平方米)x 容积率系数
如果原出让土地并不改变用途的,则毋须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政府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向受让人收取的政府放弃若干年土地使用权的全部货币或其他物品及权利折合成货币的补偿。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又叫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简称土地出让收入或土地出让金,是政府以出让等方式配置国有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土地价款,包括受让人支付的征地和拆迁补偿费用、土地前期开发费用和土地出让收益等。
土地价款的具体范围包括:
1、以招标、拍卖、挂牌和协议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所确定的总成交价款;
2、转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或依法利用原划拨土地进行经营性建设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3、变现处置抵押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4、转让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按照规定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
5、改变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用途、容积率等土地使用条件应当补缴的土地价款,以及其他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变更有关的收入等。
按照土地出让合同规定依法向受让人收取的定金、保证金和预付款,在土地出让合同生效后可以抵作土地价款。
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出租国有土地向承租者收取的土地租金收入;出租划拨土地上的房屋应当上缴的土地收益;土地使用者以划拨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依法向市、县人民政府缴纳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等费用(不含征地管理费),一并纳入土地出让收入管理。
二、出让金的使用范围
1、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
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
2、土地开发支出。
包括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按照财政部门规定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
3、支农支出。
包括计提农业土地开发资金、补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支出、保持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补贴支出以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4、城市建设支出。
包括完善国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设施建设支出以及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5、其他支出。
包括土地出让业务费、缴纳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计提国有土地收益基金、城镇廉租住房保障支出、支付破产或改制国有企业职工安置费支出等。
综上所述,土地使用权转让的话是要缴纳一定的转让费的,也称之为土地使用权转让金,但如果所转让出去的土地的话并没有改变其实际用途则不需要缴纳出让金,具体要缴纳多少出让金是有固定的计算方法的,具体还是要看所转让出去土地的实际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