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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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3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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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03 23:48
丹东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承担着重要的职责,其主要工作如下:
一、作为市*的授权机构,丹东国资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市属企业的国有资产,确保国有资产的有效管理。
二、丹东国资委负责执行国家和省的国有资产管理法规,包括*制定的基础管理规定,同时制定并监督执行地方性的国有资产监管文件,确保法规*的有效实施。
三、其核心任务是保证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建立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和考核标准,对出资企业的经营绩效进行监管,包括工资分配和负责人收入分配*的制定与执行。
四、在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方面,丹东国资委积极参与,研究改革重大问题和*,推动企业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优化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
五、对于出资企业,丹东国资委负责领导层建设,通过法定程序任免、考核企业负责人,并根据经营业绩进行奖惩,构建适应市场经济和现代企业制度的选人用人机制和激励约束制度。
六、在公司治理层面,丹东国资委代表市*向部分企业派出董事、监事等,同时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七、丹东国资委还负责组织和监督出资企业的国有资本收益,编制国有资产经营预算,并对产权交易进行监管。
八、对于安全生产,丹东国资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的方针*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出资企业的安全运营。
最后,丹东国资委还需完成省国资委和*、市*交付的其他相关任务,全面履行其国有资产监管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