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房子拆了重新建需要走什么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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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3 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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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4 18:23
老房子重建需要的手续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 申请人需前往所在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分局)领取拆旧建新用地申请表,并提供户口本或身份证等证件的复印件。
2. 若在原有老宅基地上建房,需提供原土地使用证,并且建房申请需要得到村民小组代表的讨论同意。
3. 当地农村村民委员会将对拆旧建新建房户的用地申请进行审核。
4. 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将组织人员实地踏勘,并取得规划部门的同意。在所在乡(镇)*审核同意后,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上报县国土资源管理局进行审核。
需要准备的材料包括:
1. 登记申请书。
2.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3. 宅基地使用权证明或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 申请登记房屋符合城乡规划的证明。
5. 房屋测绘报告或村民住房平面图。
6. 申请村民住房所有权初始登记时,还需提交申请人属于房屋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证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五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制定前已建的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得重建、扩建。第六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报经原批准用地的*批准,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一)为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二)不按照批准的用途使用土地的;(三)因撤销、迁移等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依照前款第(一)项规定收回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对土地使用权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收回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依照双方签订的书面合同办理,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