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需要什么手续男方不同意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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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3 2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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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4 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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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可以向*提出起诉离婚,由*直接受理。男、女双方中有一方不同意离婚,那么只能诉讼离婚,由想离婚的一方起诉至*通过法律的强制力解除双方的婚姻关系。当然起诉方需要提交民事起诉状、提供感情破裂的证据,涉及孩子抚养、财产纠纷的还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判定双方感情是否破裂考虑到以下几点:第一点双方的感情基础、结婚时间、婚姻关系存续期内的情感情况及是否分居等情况。第二点是否符合法定离婚的事由,比如另一方有家暴、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遗弃家庭成员的的恶习或者有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等。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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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人民*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