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草原占地污染怎么赔偿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3 21:30
我来回答
共2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4 19:33
《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四条 违反国家保护环境防止污染的规定,污染环境造成他人损害的, 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七条 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 ,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财产的,应当折价赔偿。
损坏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
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4 19:34
侵权责任法
第六十五条 因污染环境造成损害的,污染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六十六条 因污染环境发生纠纷,污染者应当就法律规定的不承担责任或者减轻责任的情形及其行为与损害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第六十七条 两个以上污染者污染环境,污染者承担责任的大小,根据污染物的种类、排放量等因素确定。
坏境保*
第四十一条 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起诉。
故可以向环境部门要求协调处理,对于造成损失,建议找评估机构进行评估,当然也可在起诉时要求人民*委托评估。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