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3 2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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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4 19:30
本章程于2002年10月10日在第一届联席会会议上通过,旨在遵循《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国家教育委员会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
第一条:协会以促进武术发展,提升大学生体质为宗旨。第二条:协会在团委直接领导下,为群众性文体组织。第三条:目标是培养自立、创新的武术*人,通过活动丰富校园生活。
第一条:所有热爱武术,秉持和平理念的大学生,不论性别、种族等,皆可加入。第二条:会员享有参与活动、提出建议、选举权和退出权。第三条:会员需履行遵守章程、完成任务、缴费和维护协会利益等义务。
协会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代表大会,每年召开一次。管理干部委员会负责执行决议,设会长、副会长及各部门*。
教练负责训练,包括聚英拳、擒拿格斗等项目,设有武术队、散打队和定向训练队,严格纪律要求,定期训练。
协会经费来源于学院支持、会员会费和表演比赛,主要用于日常工作、活动组织和器材购置。
章程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协会所有,自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