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3 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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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2 06:08
公证后的房屋买卖合同更能约束买卖双方,申请办理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应当提交的材料有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房屋出卖者需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草拟好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还有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一、公证房屋买卖合同需要什么手续?
房屋买卖公证属于涉及不动产转让的公证事务,根据《公证程序规则》第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涉及不动产的公证事项,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受理。
申办房屋买卖合同公证,当事人应当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代办的,代理人应提交身份证件和授权委托书;
(2)卖方要提供房屋所有权证书及复印件;
(3)出卖共有的房屋,卖方应提交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意见;
(4)草拟的房屋买卖合同文本,当事人也可以请公证机关代为草拟;
(5)单位购买私房的,买方应当提交房屋管理部门批准买房的批准文件;
(6)公证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如房屋蓝图,房屋管理部门对房屋的估价报告等
经审查,公证处认为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和形式真实、合法的,应当及时出具公证书。
二、房屋买卖合同是否需要公证,要看具体情况
根据司法部与建设部发布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及相关规定,有五种情况是需要对房屋交易进行公证的。
1、继承房产,原产权人已故,合法继承人尚未办理继承手续的须提交“继承权公证书”。
2、遗嘱人为处分房产而设立的遗嘱,应当办理公证。
3、买卖双方或一方因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到场,可由当事人出具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授权委托书应当办理公证。
4、共居家庭的直系亲属或兄弟姐妹分居时分配家产的依据。
5、赠与房产,应当办理赠与人的“赠与人公证书”和受赠人“接受赠与公证书”,或双方共同办理“赠与合同公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