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结果不服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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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3 0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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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2-05 06:34
不服劳动仲裁结果的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合同纠纷发生地的*提起劳动诉讼。但对于一裁终局的情况不能再提起诉讼,如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不服劳动仲裁结果的可以在法定的期限内向合同纠纷发生地的*提起劳动诉讼。
但对于一裁终局的情况不能再提起诉讼,如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法律依据:
《劳动仲裁法》第47条规定,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劳动仲裁法》第48条规定,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