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房屋拆迁的审批程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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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3 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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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08 22:59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在房屋进行拆迁的时候,会由当地的县级*对需要拆迁的土地进行相关项目审批。审批的内容一般是包括对于其所征用的所有权人和位置。以及如何对其进行相关补偿。
一、农村房屋拆迁的审批程序有哪些?当地的市县*收到了*或者省*作出的征地批文起10个工作日内要在当地的村委会或者是村小组进行张贴公告,该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要让各位被征地拆迁人明白知道,我们这次这次征地是经过*或者省*批准的。这个征地批文要为大家张贴在村里。
《征用土地公告办法》:
第四条 被征用土地所在地的市、县*应当在收到征用土地方案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征用土地公告,该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五条:征用土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这些内容都缺一不可。
(一)、征地批准机关、(是*还是省级*批准的)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二)、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位置、地类和面积;
(三)、征地补偿标准和农业人员安置途径;
(四)、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地点。
第七条:有关市、县*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批准的征用土地方案,在征用土地公告之日起45日内以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权人为单位拟订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予以公告。
第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这六项事关各位被征地拆迁人的补偿问题,六项缺一不可。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用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量;
(二)、土地补偿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三)、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四)、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和支付方式;
(五)、农业人员的具体安置途径;
(六)、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再进行审核拆迁的时候*部门一般审查最主要的是如何对拆迁所有权人进行一定的补偿。补偿的内容一定要到位,不得使房屋所有权人有所亏损。并且要保证期所有的生活质量,如果房屋所有权人未同意进行拆迁的话,拆迁小组或者是第三方工作单位都是不能够进行动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