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3 04: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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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9 00:59
65岁的人,应当 退休 或者早已退休,不具有法定劳动者资格,用人单位聘用的不是 劳动关系 ,不受 劳动法 规的调整,不适用《 工伤保险条例 》,工作中受伤不能认定 工伤 ,不享有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 职业病 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 交通事故 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 法规 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