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病治疗期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3 06:39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2 20:43
大病治疗期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或者直接起诉用人单位来要求赔偿,具体情况下可以聘请律师来对相关事项进行认定,避免存在程序错误而导致违法行为。
一、大病治疗期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或者起诉来要求赔偿,劳动者患重大疾病医疗期满后,用人单位是不能与其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合法,但是仍然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金。
二、《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大病治疗期内被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显然是属于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劳动者是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维护自身的权益。法律上也明确规定了对于大病治疗期内的劳动者是不可以解除合同的,并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发放工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