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3 0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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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5 19:26
土地流转合同中的违约金没有固定的标准,是由签订合同的双方自行决定的,但是有一个上限,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如果在签订合同时,约定的违约金过高或者过低,可以适当的减少或者增加。一、土地流转合同违约金标准是什么?
土地流转合同违约金标准是多少在法律上是没有统一规定的,要由双方协商来认定,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二、土地出让合同违约金是怎么约定的?
土地出让合同违约金由双方达成合意约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三、合同违约怎么要求赔偿?
合同违约的,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可以制定补充协议,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违约方承担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土地流转合同、土地出让合同中的违约金,要由出让方和转让方合意确定,违约金要适当,不能约定的过高,也不能约定的过低。违约金拥有惩罚性的特征,不能超过实际损失的30%,如果过高,可以向*申请适当减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