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3 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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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08 21:11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10起处罚方式是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或者是罚金。这是根据我国刑法当中313条所做出的明文规定,但是在进行认定的时候,必须情节要达到严重的程度才能够进行处罚。
一、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10起如何处罚?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10起处罚方式是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对人民*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构成要件是什么?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正常活动。人民*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唯一机关,它对各类案件制作的判决和裁定,是代表国家行使审判权的具体形式。判决和裁定一经生效,就具有法律强制力,有关当事人以及负有执行责任的机关、单位,都必须坚持执行。即使有不同意见,也只能按照法律的有关规定,进行申诉,而不允许抗拒执行。维护这种生效的判决、裁定的权威,就是维*律和法制的权威,就是维护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人民*的生效判决和裁定,情节严重的行为。
1、要有拒绝执行人民*生效判决、裁定的行为。所谓拒绝执行,是指对人民*生效裁判所确定的义务采取种种手段而拒绝履行。
2、执行义务人必须具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倘若没有能力如执行义务人本身无执行财产而无法履行判决、裁定所确定的义务,则是无法、不能执行,而不是拒不执行。
3、必须达到情节严重,才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情节尚不属于严重,即使具有拒不执行的行为,也不能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论处。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主要是指有义务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判决、裁定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某些个人,也可以成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主体。与被执行人共同实施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行为人明知是人民*已经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而故意拒不执行,如果确因不知判决、裁定已生效而未执行的,或者因某种不能预见或无法抗拒的实际困难而无法执行的,因为不属于故意拒不执行,所以不构成犯罪。至于行为人故意拒不执行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这并不影响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构成。
判决和裁定是人民*所作出的,当然人民*做出之后,必须要经过一段时间才能够发生法律效力,如果当事人购买也可以提起上诉,上诉完毕之后是终审的判决,必须要得到执行,如果不执行可能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