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不续签,需要赔偿吗?该如何赔偿呢?公司有一员工是去年5月份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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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3 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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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6 03:49
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参考内容:法律界网站法务通VV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6 03:46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对照上面的法律条文,可以看出:
1、合同期满,公司不再和你续签的情况下,公司要支付你经济补偿金。
2、合同期满,公司愿意和你续签,你不签的情况下,公司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合同期满,公司要降低之前的待遇和你签合同,你不愿意,可以仲裁,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6 03:49
你问题没说清。
但如果照正常情形推断:假如劳动者无过错,也没有不能胜任工作,只是单位纯粹地不想和他续合同,就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支付标准是:自2008年1月1日起(即劳动合同法实施之日),该员工在单位工作几年,满几年就支付几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依据是:《劳动合同法》第46和和47条。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6 03:47
劳动合同到期提前通知不予续签,不用赔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6 03:42
如果公司不愿意续签需要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