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3 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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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8 09:03
科技部火炬中心副主任马彦民在解读《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时强调,该行动旨在挑选出一批精良的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推动国家重大项目的科技转移与行业关键技术的共享。筛选范围涵盖八大领域,包括农业、制造业、能源、海洋、交通、现代服务业、人口医药和环保,涵盖了区域技术转移联盟、综合性和专业性机构,以及大学和研究机构内的技术转移部门。
今年3月9日起,科技部正式启动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评选工作。参与评选的机构需具备一定的资质,如成立时间超过两年,符合国家产业*,具有明确的发展方向和独特的商业模式。机构需拥有稳定客户群,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经验的领导者,以及足够数量且学历结构合理的专职技术人员。此外,评选还看重机构的服务业绩、经营状况、认知度和声誉,独立法人机构需达到年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上的门槛,内设机构促成技术交易额需达1000万元以上。
经过评审,最终有157家机构报名,其中包括清华大学、华东理工大学和浙江大学等知名机构。科技部火炬中心组织专家进行了严格筛选,评选出了76家“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这些机构将在推动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方面发挥关键作用,并已公布名单。
2008年8月7日,科技部根据《国家技术转移促进行动实施方案》和《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管理办法》,确定清华大学国家技术转移中心等76家机构为首批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科技部希望通过不同技术转移模式的探索,带动全国技术转移工作的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