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不合理的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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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3 07: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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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9 22:20
如果公司制定的劳动合同存在不合理之处,即使劳动者已经签字,依然有权采取行动。劳动者可以向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争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或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下列劳动合同被视为无效或部分无效:
1. 劳动合同的订立或变更过程中,若使用了欺诈、胁迫手段,或利用对方处于困境之中,导致对方在不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字。
2. 用人单位试图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或排除劳动者的权利。
3. 劳动合同违反了法律或行*规的强制性规定。
若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性或部分无效性存在争议,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有权作出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