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3 1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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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9 12:17
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贴息资金的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中,第二章着重阐述了贴息资金的适用范围和标准。首先,第三条明确指出,贴息资金主要支持那些需要政府推动、市场具有竞争性和经营性的项目,包括:
第四条规定,贴息资金的补贴比例不能超过同期银行的中长期贷款利率,其总额计算基于项目贷款总额、补贴率和贴息期限,且不超过实际支付银行贷款利息的总额。
最后,第五条强调了贴息资金的安排灵活性,可以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和实际贷款金额,采取一次性或分期的方式进行安排。
《中央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贴息资金财政财务管理暂行办法》于2005年7月23日由财政部以财建2005354号印发。该《办法》分总则、贴息资金安排的适用范围和标准、贴息资金预算管理、贴息资金的资金拨付和财务管理、监督检查、附则6章29条,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