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3 1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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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1 05:18
科学研究事业单位的岗位设置管理遵循明确的等级划分,以确保组织结构的合理性和效率。首先,管理岗位共分为10个等级,从一级职员至十级职员,其最高等级和结构比例依据单位规格、规模、隶属关系以及管理权限确定。例如,部级正副职对应一级和二级职员,而科员和办事员则对应最低级别的十级职员。
专业技术岗位根据单位功能、规格和专业技术水平等因素,分为13个等级,包括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高级岗位包括一至七级,其中一至四级为正高级,五至七级为副高级。中级岗位为八至十级,初级岗位为十一至十三级,员级岗位则为十三级。岗位间的结构比例根据地区发展水平、科研事业发展需要和人才发展规划进行调整。
工勤技能岗位包括技术工和普通工,技术工分为五级,而普通工则无等级划分。高级技师至初级工对应相应级别的工勤技能岗位。全国对一级至三级工勤技能岗位的总量有一定的控制目标,一级和二级岗位尤为严格。
特设岗位是为了满足特殊需求设立的,如聘用高层次人才,不受岗位总量、等级和比例限制,但需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核准,其具体设置办法由各地区自行制定。
关于印发《关于科学研究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