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3 14:51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9 05:29
批捕书的罪名一般是不会变更的,这是由于*机关一般会在确定了违反者具体是什么罪名的犯罪嫌疑人之后,才会向*提出逮捕的请求,但*若是在审核后,发现罪名不符的,有可能会更改罪名。
一、批捕书的罪名会变更吗?
批捕书的罪名一般是不会变更的,一般是会按批捕的罪名移送审查起诉,个别也由于证据发生变化按照新的罪名移送审查起诉,例如,多个事实及罪名,检察机关按当时证据情况只批捕其中一个或几个,或查明对应的罪名。或者,*机关仍认为另一罪名更为准确也有。
移送审查起诉的意见是*机关做出的,*批捕罪名对下一阶段的审查起诉还是多少有影响,未避免在起诉时再被改罪名,没有很大把握和理由,多数情况下会按批捕改的罪名起诉。
二、已经批捕的罪名*可以变更吗?
1、已经批捕的罪名*不具有变更罪名的权力,但是*和人民*等司法机关拥有可以变更罪名的权力。例如:*变更罪名指控权,人民*在刑事案件庭审结束后,认为检察机关对被告人指控的罪名与所指控的犯罪事实不相吻合时,直接以人民*审理认定的罪名,依相应法条对被告人作出判决的权力。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刑事诉讼法》明确对司法机关变更罪名予以肯定,且没有设定程序规制。实践中,司法机关罪名变更包括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对侦查机关移送审查起诉中拟定罪名的变更,也包括在审判阶段人民*对公诉机关或者自诉人指控罪名的变更。
2、审查起诉阶段的更改:《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八条规定“人民*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这一条款支持了*变更罪名。
审判阶段的更改:《最高人民*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241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起诉指控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应当按照审理认定的罪名作出有罪判决”。
由此可见,人民*享有变更指控罪名的权力。
通常情况下,*机关在请求批捕之前,就已经确定了违法者的刑事罪名,*在受理批捕请求之后,需要结合*机关提交的批捕申请书、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提交的辩护词等相关材料,若是认为虽然满足批捕的条件,但是*机关对罪名的认定不准确的,那么*就会变更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