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迟迟不能会见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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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3 1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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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8 15:07
作为一名辩护律师,如果您遇到无法尽快与被关押的罪犯或被告人进行会面的困境,这可能是由于该地看守所未能按期协调安排会面,亦或是您并未依照相关规章制度,完整地提交出必备的证据材料。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九条的明确规定,辩护律师在申请会见被关押的罪犯或被告人时,必须持有有效的律师执业证书、所在律师事务所开具的证明以及委托人签署的委托书,或者是由法律援助机构出具的公函。在此基础上,看守所应立即着手安排会面事宜,最晚也不应超过四十八个小时。若辩护律师未能提供上述证明文件,看守所有权拒绝安排会面。
然而,若辩护律师已按规定提交了所需的证明文件,但看守所仍未在规定期限内安排会面,那么辩护律师可向看守所或相关监管部门提出申诉,以确保自身的会见权利得到充分保障。若看守所有无理拒绝安排会面的行为,辩护律师可向当地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提出投诉,请求他们依据法律法规,对自己的会见权益给予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