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3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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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5 12:58
1.什么是历史形成居民生活行走通道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八十四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五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八十七条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101.对于一方所有的或者使用的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不得堵塞。因堵塞影响他人生产、生活,他人要求排除妨碍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予以支持。但有条件另开通道的,也可以另开通道。
2.一方私堵历史形成的通道该怎么办例:李大和李二是亲兄弟,兄弟俩原来合住在一个四合院里。
兄弟分家后,过道在李大的建筑物范围内。由于兄弟不和,李大就在过道处砌墙,不让李二从位于其宅院内的过道通过。
李大的行为合法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1条的规定,李大的行为是违法的。四合院的通行方式是依照习惯形成的,一般只有一个必经通道,这样方成“四合院”。
尽管因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在李大的建筑物范围内,根据法律的规定,李大无权将该通道封闭,阻止他人的通行。因为根据相邻关系的含义,李大应承担容忍邻人在此通道通行的义务。
对李大砌墙阻塞通道的行为,李二有权要求李大拆除砖墙,恢复通道原状,保障其自由通行的权利。对于李大和李二之间因通行而产生的纠纷,李二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予以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相邻关系纠纷的诉讼,请求法院依法裁决。
3.擅自封闭历史形成的走道,邻居可否要求拆除我家住在旧式弄堂里,一直从邻居林某家的侧门出入。前些天,林某说要改造院墙,运来大量的沙石料堆在其侧门前,准备封闭该门。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国《民法通则》和《物权法》都对不动产的相邻方之间的相邻关系作出了规定,相邻权利人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通行是相邻关系中比较常见的形式。《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相关司法解释也规定,对于一方所有的或者使用的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不得堵塞。
根据您所述,你和邻居林某共同居住在旧式弄堂中,长期以来各方已经形成了从你邻居林某住房的侧门出入的进出习惯,这种习惯应视为历史形成的一条必经通道。对于该通道,相邻各方均不得擅自堵塞。你的邻居林某如果想封闭该门,改变进出方式,应当和各户居民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而林某擅自封门的行为,显然已经妨碍了包括你在内的相邻方对不动产的通行,影响了对不动产的正常使用,构成了相邻妨碍。你可以和其他需要依靠该通道进出的邻居和林某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林某排除妨碍,维护你的合法权利。相关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八十四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五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八十七条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101.对于一方所有的或者使用的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不得堵塞。因堵塞影响他人生产、生活,他人要求排除妨碍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予以支持。但有条件另开通道的,也可以另开通道。
4.家门口别人种树有权利阻止吗相邻权:
相邻关系中较常行使的权利包括:
土地或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相邻各方享有通行的权利,土地或建筑物的所有人、使用人不得阻止或堵塞;相邻一方因建筑施工、铺路架线必须临时占用他方土地的,他方应予以方便,但施工方应合理使用,完工后恢复原状,造成损失要给予补偿。
对自然流水,相邻各方都有权使用,不得擅自堵塞或排放;相邻一方必须通过另一方土地排水的,另一方应当允许,但使用者应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给予对方损失补偿。
在建房挖沟时,应当与邻人房屋等不动产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影响邻人房基,不得将屋檐水或流水泻入邻人的土地或房屋,也不得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生活;相邻一方所有的竹木根枝越界影响他人房屋的通风、采光、建筑物牢固及正常使用的,他方有权责令其截除根枝或伐去竹木,已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别人在你家门口种树你有权利阻止,因为别人在侵犯你的采光权。
5.私自围耕地影响住宅违法什么法律私自围耕地,影响他人住宅通行,是违法行为。
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人排除妨害,恢复原状。
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法律链接:《民通意见》101、对于一方所有的或者使用的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不得堵塞。因堵塞影响他人生产、生活,他人要求排除妨碍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予以支持。但有条件另开通道的,也可以另开通道。
103、相邻一方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上挖水沟、水池、地窑等或者种植的竹木根枝伸延危及另一方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应当分别情况,责令其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25 13:00
1.什么是历史形成居民生活行走通道的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八十四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五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八十七条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101.对于一方所有的或者使用的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不得堵塞。因堵塞影响他人生产、生活,他人要求排除妨碍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予以支持。但有条件另开通道的,也可以另开通道。
2.一方私堵历史形成的通道该怎么办例:李大和李二是亲兄弟,兄弟俩原来合住在一个四合院里。
兄弟分家后,过道在李大的建筑物范围内。由于兄弟不和,李大就在过道处砌墙,不让李二从位于其宅院内的过道通过。
李大的行为合法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1条的规定,李大的行为是违法的。四合院的通行方式是依照习惯形成的,一般只有一个必经通道,这样方成“四合院”。
尽管因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在李大的建筑物范围内,根据法律的规定,李大无权将该通道封闭,阻止他人的通行。因为根据相邻关系的含义,李大应承担容忍邻人在此通道通行的义务。
对李大砌墙阻塞通道的行为,李二有权要求李大拆除砖墙,恢复通道原状,保障其自由通行的权利。对于李大和李二之间因通行而产生的纠纷,李二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予以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相邻关系纠纷的诉讼,请求法院依法裁决。
3.擅自封闭历史形成的走道,邻居可否要求拆除我家住在旧式弄堂里,一直从邻居林某家的侧门出入。前些天,林某说要改造院墙,运来大量的沙石料堆在其侧门前,准备封闭该门。请问我该怎么办? 我国《民法通则》和《物权法》都对不动产的相邻方之间的相邻关系作出了规定,相邻权利人应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通行是相邻关系中比较常见的形式。《物权法》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相关司法解释也规定,对于一方所有的或者使用的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不得堵塞。
根据您所述,你和邻居林某共同居住在旧式弄堂中,长期以来各方已经形成了从你邻居林某住房的侧门出入的进出习惯,这种习惯应视为历史形成的一条必经通道。对于该通道,相邻各方均不得擅自堵塞。你的邻居林某如果想封闭该门,改变进出方式,应当和各户居民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而林某擅自封门的行为,显然已经妨碍了包括你在内的相邻方对不动产的通行,影响了对不动产的正常使用,构成了相邻妨碍。你可以和其他需要依靠该通道进出的邻居和林某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林某排除妨碍,维护你的合法权利。相关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 第八十三条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第八十四条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五条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八十七条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101.对于一方所有的或者使用的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不得堵塞。因堵塞影响他人生产、生活,他人要求排除妨碍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予以支持。但有条件另开通道的,也可以另开通道。
4.家门口别人种树有权利阻止吗相邻权:
相邻关系中较常行使的权利包括:
土地或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相邻各方享有通行的权利,土地或建筑物的所有人、使用人不得阻止或堵塞;相邻一方因建筑施工、铺路架线必须临时占用他方土地的,他方应予以方便,但施工方应合理使用,完工后恢复原状,造成损失要给予补偿。
对自然流水,相邻各方都有权使用,不得擅自堵塞或排放;相邻一方必须通过另一方土地排水的,另一方应当允许,但使用者应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给予对方损失补偿。
在建房挖沟时,应当与邻人房屋等不动产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影响邻人房基,不得将屋檐水或流水泻入邻人的土地或房屋,也不得影响他人通风、采光或生活;相邻一方所有的竹木根枝越界影响他人房屋的通风、采光、建筑物牢固及正常使用的,他方有权责令其截除根枝或伐去竹木,已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
别人在你家门口种树你有权利阻止,因为别人在侵犯你的采光权。
5.私自围耕地影响住宅违法什么法律私自围耕地,影响他人住宅通行,是违法行为。
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人排除妨害,恢复原状。
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法律链接:《民通意见》101、对于一方所有的或者使用的建筑物范围内历史形成的必经通道,所有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不得堵塞。因堵塞影响他人生产、生活,他人要求排除妨碍或者恢复原状的,应当予以支持。但有条件另开通道的,也可以另开通道。
103、相邻一方在自己使用的土地上挖水沟、水池、地窑等或者种植的竹木根枝伸延危及另一方建筑物的安全和正常使用的,应当分别情况,责令其消除危险,恢复原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