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7 08:43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0 11:52
根据惯例,逾期交付房屋所应支付的违约金通常设定在1%至1‰之间;在计算违约金时,应当以房屋总价款为基数进行考虑;”消费者无实际损害“这一因素不应作为房地产开发公司免除其违约责任的正当理由。已经事先书面约定的逾期交付房屋违约金必须严格按照约定执行,除非房地产开发公司能够证明存在诸如地震、战争等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并且已及时履行了相关的通知义务,那么该公司便可无需承担逾期交付房屋的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