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判定书与事实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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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7 0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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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0 15:54
如果对事故认定书不服,应该在收到认定书的三天内向上级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不知道你们这样做了没有。
一般来说,后车追尾前,应该认定后车负全责的,如果认定你母亲次要责任的话,要么是你母亲确实有过错,要么就如你所说,办案民警收受好处,违法办案。依法,你们做为当事人,是可以要求查看现场勘验草图、现场照片的,而且,你应到事发地仔细看看,现在摄像头到处都是,你们自己想想办法,看能不能调取出来当做证据来使用。
《道交法》把事故认定书认定为证据,这就是说,如果你们能够拿到有力证据的话,无论是在复核中,还是在*诉讼中,都是可以推翻事故认定书的。
但是,如果你只有目击证人的话(而且是你们的朋友)将很难让法官采信,因为在诉讼中,证人证言的效力确实很低,因为谁都知道,我找的证人肯定说话偏向我。所以说,你应该尽可能的搜集一些客观证据,比如监控录相、办案民警拍摄的现场照片等。来自:求助得到的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0 15:55
仔细读了5遍,也没看到1个字是描述事故经过的。
我觉得你要改变一下自己的陈述习惯。
要别人同意你的观点,光说观点是没用的,而是需要证明的。
就好比我现在的观点说你是坏人,你会同意吗。追问具体怎么剐蹭的我也想不起来了!因为我出事故了然后听一个看见的说我到了因为手臂粉碎了疼的自己用头撞地面。这段记忆根本就一点都没有!
追答如果你有新的证据,*可以不采纳交警的事故认定。
如果你拿不出证据,*只能采纳交警的事故认定。
*不会因为你疼得头撞地就同情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