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后要求垫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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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7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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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7-21 20:37
双方如果达成一致是可以先进行垫付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出现伤病,一般都会要求车主先垫付医药费,然后等伤者出院以后,再经过交警队调解,调解不成的,到法院进行诉讼。在调解或者诉讼的过程中,由保险公司来承担相关费用。
一、交通事故后需要垫付吗
1、交通事故后不需要垫付。参加车辆保险的车主发生事故后无需垫付医药费,无需协商,无需探望,一切的费用由保险公司来承担,医院也不能因没有及时支付医药费而拒绝治疗。交通事故一般是由受害人自行垫付,然后向肇事方进行追偿。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由肇事方补充赔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
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先行垫付部分或者全部抢救费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二、交通事故理赔流程是什么
1、发生交通事故后,及时联系保险公司;
2、保险公司人员到场之后会进行定损;
3、携带要求的资料直接到投保的保险公司办理理赔。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