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7 00:32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9 14:20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9 14:19
你的工资应该结算到正式离职日期7月10日。劳动法没有规定交接期间不算工资,只要还在正常出勤,就算正常上班,你可以收集一些能证明你的公司劳动关系的资料去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要求公司支付你6月及7月1-10日的工资,至于毕业证问题,既然已经拿回来了,无法追究前面的责任。合同没给你的问题,可以通过劳动监察要求公司还给你一份,但也无法追究经济责任。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9 14:19
不存在交接期的问题,劳动者工资应当结算至双方确定的正式离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