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4 1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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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1 20:30
正在抵押的房子原则上也可以卖,因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在财产抵押期间抵押人是可以转让抵押财产的,不过,如果抵押合同当中另有约定,比如抵押合同中约定,抵押期间不能随便转让抵押房产,抵押人就不能违反合同约定一、个人正在抵押的房子能卖吗?
正在抵押的房子能卖,抵押合同另有约定的,以约定为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财产的处分】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房产抵押的法律特征有哪些?
(1)房地产抵押权具有附属性。房地产抵押权是为了担保债权而设立的,它与所担保的债权形成主从关系。房地产抵押权以主债权的存在为前提,被担保的主债权有效存在,房地产抵押权才存在,如主债权无效或被撤销,房地产抵押权也随之失效。
(2)房地产抵押权的追及性。在抵押人将抵押房地产转让于他人时,抵押权人仍可对抵押房地产行使抵押权,不论抵押房地产由谁所有或占有,抵押权人均可行使追及权,以确保债权得到清偿,新的房地产权利人不得以其不是债务人而提出议异。
(3)房地产抵押权的物上代位性。指抵押房地产发生原有形态变化时,房地产抵押权的效力及于该抵押房地产的转换物上的特征。如因房屋的失灭、损坏、拆除而得到的赔偿金,包括保险金、补偿金、损害赔偿金等,都是抵押房地产的转换物,抵押权人可以对其行使抵押权。
(4)房地产抵押权的优先受偿性。房地产抵押权属物权,优先于债权,附有抵押权的债权优先于未附抵押权的债权而受偿。
三、哪些房产不能设立抵押权?
(一)权属有争议的房地产;
(二)用于教育、医疗、市政等公共福利事业的房地房;
(三)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
(四)已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
(五)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地产;
(六)依法不得抵押的其他房地产。
由此可见,关于抵押房子能否买卖的这个问题,其实主要取决于抵押合同的约定。绝大多数的情况下,抵押合同当中都会对这个问题进行约定的,如果抵押合同不允许当事人随便转让抵押房产,即便签了房屋买卖合同,也无法办理过户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