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岁父母离婚,我被判给父亲,现在想跟母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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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4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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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7 09:39
请问你的母亲在你8-15岁的过程中给过(一次性给或定期给)你生活费吗?
这是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子女抚养归属的变更。父母离婚后,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根据父母双方或子女的实际情况的变化,依法予以变更。抚养归属的变更,有两种形式:一是双方协议变更。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只要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和保障子女合法权益,则应予准予;二是一方要求变更。凡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应予准许。另外,对于在离婚诉讼期间,双方均拒绝抚养子女的,可先行裁定暂由一方抚养。
从这一条“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可以看出,你还是有机会选择跟母亲一起生活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7 09:39
你完全可以根据现在的实际情况,申请*改判相关抚养权。但前提条件是你妈妈现在的家庭必须协商同意接受你,并有抚养条件,你才可以向*申请。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7 09:40
你可以想*起诉,申请变更抚养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