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期间一方把病传染给另一方,离婚时可以要求补偿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7 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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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0 13:01
婚姻期间一方把病传染给另一方,离婚时不可以要求补偿。
《婚姻法》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0 12:59
否,请参阅 婚姻法及司法解释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0 13:04
可以要求赔偿!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0 12:59
这件事不能一概而论。
得看是什么病,还要看事前是否知情。
如果一直不知情,且病很严重,离婚可以主张自己的权利;如果是由于一方不洁性行为染上疾病,传染给另一方,那么,另一方可以离婚追偿,不过即使补偿了就能恢复健康了吗?唉!
如果其他一些传染类疾病,比如乙肝,事前你不知道,也没做必要的婚前检查,结果一方被传染了,如果因此立即离婚,或可追偿,如没选择立即离婚,则说明默认这种情况,即使日后再离婚,也很难追偿。
再有一种情况,婚前未做检查,且有病一方也不知自己有病,那么,这就只能认倒霉了。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0 13:02
那的看是什么病,除非是艾滋,但在法律上没有没有这条,,你看看精神赔偿这块能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