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5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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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6 10:33
在地震灾区,对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置尤为重要,其中暂时贮存和运送环节需严格遵循相关规定。
首先,医疗废物产生点应设立专用的暂时贮存场所和容器,由专人进行管理,避免露天存放,确保与居民安置区和饮用水水源保持安全距离。这些设施应配备清晰的医疗废物警示标志,以区分于生活垃圾,确保分类清晰。
为了有效消毒,贮存场所和容器应每日上下午各使用0.2%至0.5%的过氧乙酸或含有效氯500mg/l至1000mg/l的含氯消毒剂对墙壁和地面进行喷洒,保持环境卫生。
值得注意的是,医疗废物的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两天,确保及时处理,避免潜在风险。
在医疗废物的运送过程中,必须使用符合国家环保标准的专用车辆,如《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GB 19217—2003)所规定。若条件受限,可使用封闭式厢式货车或其他防遗撒车辆,但需确保车辆明显位置标注医疗废物转运警示标志。
运送过程中,医疗废物必须严格与生活垃圾分开,专人负责,确保运送途中不混装。同时,运送路线应避开人口密集区域,以降低潜在风险。每次卸载后,车辆还需使用0.5%的过氧乙酸进行彻底消毒,以防止病毒传播。
《地震灾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技术指南》,为指导地震灾区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工作,确保环境安全而制定,该指南适用于四川省汶川地震灾区各市县医疗废物和医疗机构废水安全处理处置工作,其他省份地震灾区可在工作中参照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