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7 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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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9 19:29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制订全县教育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学校布局调整、学校设置等事宜。
(三)负责全县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成人教育的指导和管理工作,代表县政府对乡(镇)政府和学校工作及办学水平进行督导和评估。
(四)负责师资培训、教师队伍建设的规划指导。
(五)负责教育体制、办学体制、学校管理体制、城乡教育综合改革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
(六)指导教育经费预决算工作,检查监督教育经费的管理使用情况。
(七)指导全县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各类招生考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工作。
(八)指导、推动教育教学的理念研究和教育科研工作。
(九)指导协调全县群众文化活动,指导督促专业剧团的剧目排演、文物管理、电影发行放映、文化遗产收集整理和图书发行、放阅、收藏工作,依法管理全县社会文化市场,监督落实农村文化三项活动的开展和文化馆及乡(镇)文化站的业务工作。
(十)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