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7 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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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02 08:56
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川渝中烟工业公司的一部分,自1998年起实施了一项独特的内退政策,对管理层级有严格的规定。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中层正职)男性需在55岁,女性在50岁时内退,而中层副职以下及一般管理岗位员工,男性需在50岁,女性在45岁时退休。值得注意的是,待遇差距显著:高级管理人员内退后可获得65%的奖金,而中层副职以下员工则无奖金可领。然而,根据《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员工应在60岁(男性)和55岁(女性)退休,且连续工龄满10年。该公司未经职工代表大会表决或全体讨论,擅自推行这一政策,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以及劳社部发(1999)8号文件的精神。
此外,据透露,川渝中烟工业公司内部并未统一执行这一内退制度。其高层管理人员按照法定退休年龄正常退休,而一般员工则按照公司内部规定执行。对比行业内其他单位,如市烟草专卖局,退休政策严格遵循国家法定标准。这种公司内部的差异化政策显然不公,对员工的劳动权益造成损害,同时也增加了企业的运营成本。强制内退导致员工权益受损,企业负担加重,而公司高管薪酬与员工内退后的收入形成鲜明对比,可能加剧企业内部的贫富差距和社会矛盾,不利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和谐。
作为国有企业,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应该履行社会责任,尤其是在当前就业形势严峻、国家强调企业稳定就业的背景下,不应将“40、50”年龄段员工推向社会。然而,这种违法行为长期存在,值得深入反思和改正。
重庆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是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由重庆卷烟厂、涪陵卷烟厂等企业改革重组而成,拥有资产28亿元,其中固定产10.3亿元,所有者权益8.3亿元。公司年综合生产能力50万箱,是全国烟草行业29家重点企业和11家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单位之一,居重庆工业50强前茅,年创税利12亿元,是重庆市第一纳税大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