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6 15:29
共5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1 05:35
起诉不一定到对方户口所在地*起诉。
相关法律法规:
1.《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2.《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3.《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4.《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因保险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1 05:36
不是,也有例外情况,具体内容如下: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
1.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一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人民*管辖。
2、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3、不服指定监护或变更监护关系的案件,由被监护人住所地人民*管辖。
4、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5、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管辖。
6、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管辖。
7、在国内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婚姻缔结地*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的,由婚姻缔结地或一方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管辖。
8、在国外结婚并定居国外的华侨,如定居国*以离婚诉讼须由国籍所属国*管辖为由不予受理,当事人向人民*提出离婚诉讼的,由一方原住所地或在国内的最后居住地人民*管辖。
9、中国公民一方居住在国外,一方居住在国内,不论哪一方向人民*提起离婚诉讼,国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都有权管辖。如国外一方在居住国*起诉,国内一方向人民*起诉的,受诉人民*有权管辖。
10、中国公民双方在国外但未定居,一方向人民*起诉离婚的,应由原告或者被告原住所地的人民*管辖。
11、对没有办事机构的公民合伙、合伙型联营体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管辖。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被告住所地的人民*都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扩展资料
民事诉讼管辖又称“民事审判管辖”。*之间受理第一审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基于管辖权而产生,是对民事案件审判权的一种“恒定”,*对于没有管辖权的民事案件无权审理。各国法律规定管辖不尽一致,一般按三种不同的标准划分:
(1)以法律规定和*裁定为标准,分为法定管辖和裁定管辖,法定管辖又可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裁定管辖又分为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
(2)以强制规定和任意规定为标淮,分为专属管辖和协议管辖。
(3)以诉讼关系为标准,分为共同管辖和合并管辖。管辖一经确定,*取得对案件的审判权,当事人不能去其他*起诉或应诉。
地域管辖
(一)一般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辖区的,各该人民*都有管辖权。
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法人的住所地是指法人的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确定管辖;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管辖。
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户籍迁出不足一年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管辖;超过一年的,由其居住地人民*管辖。
参考资料:民事诉讼管辖-百度百科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1 05:36
付费内容限时免费查看回答您好,我是百度咨询的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目前咨询的人比较多哈~请稍等2分钟的哦,亲亲,正在帮您解决问题。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不允许异地起诉,但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管辖:(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以经常居住地为准,由该地人民*管辖。
参照《最高人民*关于适用的解释》第七条,当事人的户籍迁出后尚未落户,有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人民*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其原户籍所在地人民*管辖
如果居住地和户口地不一样,以居住地为准的。亲亲。
提问现在是我的户口在重庆,他人在国外,我们分居已经快两年了,他不回来,我只能起诉他!是不是我在淄博就能直接起诉他了?请告诉我可以还是不可以
回答你在她的户口所在地起诉,就可以了。
您如果确定是要起诉离婚的话,是需要是去对方那边进行起诉的。
因为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婚姻登记地或是被告的住所地人民*管辖。若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管辖。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经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如果夫妻双方同在住所地生活,是可以到共同居住的县或区的基层*起诉的。如果双方都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或夫妻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则去被告经常居住地的人民*起诉。但如果被起诉的一方是在服刑期间且刑期在一年以上的,则需要去对方目前被监禁的地方起诉的。
提问起诉的话,需要他们人签收*传票吗?他本人在国外,签收不了,他爸妈又拒绝签怎么办?
回答诉讼文书有多种送达方式。
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
第八十七条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诉讼文书,但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除外。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传真、电子邮件等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第八十八条直接送达诉讼文书有困难的,可以委托其他人民*代为送达,或者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以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
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送不到,拒签没关系的,亲亲,可以公告送达的,放心!~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人民*对必须到庭的被告,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拘传。对于不必要到庭的被告可以缺席审判。
别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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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1 05:37
不是,也有例外情况,具体内容如下: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管辖;热心网友 时间:2022-07-01 05:37
《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