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10 07:22
共4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9 01:36
嗯,想着百年以后把房子给儿子,如果老伴还在的话,又想让老伴先住着,这个医嘱其实就没有必要写,因为房子有50%的产权是你老伴儿的,你只能主张你自己的那50%,你就可以写自己去世之后,自己房子的50%属于儿子所有等儿子老伴儿将来去世之后,那自己这部分就可以由儿子收回。但是老伴在世的时候,老班就可以一直居住。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9 01:40
自立遗嘱格式很重要,写清楚房屋所有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房屋坐落在那,房屋产权证号码,指定遗产继承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继承人和房屋所有人之间的关系情况说明,最后一定要注明姓名和日期这很重要,如果实在不会写遗嘱可以去公证处办理遗嘱公证。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9 01:39
你可以咨询专业订立遗嘱的中华遗嘱库,民法典当中也规定了有关居住权相关法律,遗嘱库比较专业,可以给你解释清楚。热心网友 时间:2024-05-29 01:39
你可以在遗嘱中把房子留给儿子,但是写明老伴有居住权,直到她去世。这是民法典中新确立的居住权的规定。民法典物权编的一大亮点,是增加规定“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居住需要。居住权无偿设立,自登记时设立,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