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没到期,解除劳动合同,失业险未满一年,失业金领不到,怎么办?_百度...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5-11 21:10
我来回答
共3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7 07:12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的,用人单位需要调整岗位,或者进行培训,之后仍然不能胜任工作的,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合同。用人单位因此解除劳动者合同的,按照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劳动者因此被解除合同,失业保险缴费年限不满一年的,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用人单位只要依法缴纳了失业保险费就合法,无需因此给劳动者补偿。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7 07:12
1、补偿的一个月的工资是不合法的,从12年10月到现在14年1月,应该补偿1.5个月工资,且要双倍赔偿,即补偿3个月的工资才合法(法律要求,一年赔一个月,半年赔半个月,不到半年按照半年算。不正当理由辞退,需要双倍赔偿)
2、你12年10月入职,13年6月cause签合同,中间7个多月时间,企业需要支付你双倍劳动报酬,当然公司每月已经发了工资给你的,所以在支付一倍即可,即在支付你7月的工资。
3、你的失业金领取不到,是因为公司没有帮你缴纳齐全失业险,你的失业金应该由公司承担。具体数额你需要到社保局失业科产看你的失业待遇。
综上,你可以要求奇特总共支付你10月的工资(失业金另算)。如企业不给,你可以到劳动局仲裁科申请仲裁,(带上你的合同,以及公司的踢腿证明,并且提供你的工资条,另外你最好能找到你12年10月份就入职的相关证据)
只要你去申请仲裁,100%能赢(当然前提是你所讲述的内容真实)。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17 07:11
可以拿到三个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