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了,离职证明怎么开能拿到补偿?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2-05-06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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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4 11:03
我也从事过管理人工作,但不知道是不是企业情况不同,我并没有接触过因为离职证明签的不同而导致不同结果的情况。
按照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原则,N+1的补偿主要是因为公司的原因导致离职时,公司对于另找工作期间的生活费进行补偿。因此,离职证明证需要证明是公司破产导致你*离职,而不是你自行辞职即可。追问谈话时老板说我们是私企,不像国企之类的,说了好多就是不想给这个N+1,然后我们就问管理人(*指派的破产律师),法律有没有国企私企之分,回答说没有,然后我们就问那我们怎么能拿到,他回答是:他需要调查,需要看我们是怎么跟老板谈的离职及相关手续,后来我也度娘了一下,度娘说如果离职证明些因个人原因之类的是肯定拿不到的,或者协商一致好像也不行,所以想知道怎么写对我们有利。
热心网友
时间:2022-06-04 12:21
单位破产解雇,法律规定只有n
因为单位破产或者注销解除合同,单位按工作年限支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六)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追问明白了,也就是结合44条的4,和46条的6,他破产了与我们终止合同,就必须支付经济补偿,不需要看其他的对吧。
追答对
要是单位不给补偿金,就尽快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