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考保险学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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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3 0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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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10-21 19:28
保险学在职研究生给了相近行业人士再次受教育,提升理论知,拓展专业层面,增强能力的宝贵机会。通过学习,学员能系统掌握更深层次的保险学科基本知识和理论,提升专业知识质量,在原有基础上提高保险业务能力。所以对求学人士来说,是值得报读的。
保险学的产生与发展,是一个不断变化,不断升华的过程,从保险法学到保险数学,从综合保险学到微观保险学,总体保险学,保险学逐渐成为一门相对独立的学科, 其研究对象是保险商品关系。作为保险学研究对象的保险商品关系,是指保险当事人双方之间遵循商品等价交换原则,通过签订保险合同的法律形式确立双方的权利与义务,实现保险商品的经济补偿功能。
在保险商品关系中,一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规定向另一方缴纳一定数额的费用,另一方当事人按照合同的规定承担经济补偿责任,即当发生保险事故或出现约定事件时,保险人按照合同规定的责任范围,对对方的经济损失进行补偿或给付,以保障对方的生产或生活的正常运行。保险商品关系既是一种经济关系,又是一种法律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