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2 22: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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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8 05:56
吉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中,各相关部门承担着明确的职责分工。
省发改委主要负责项目的审批和管理,包括审批项目建议书并办理国家立项手续,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预算调整,协同省财政厅确定资金来源,下达投资计划,并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使用单位则需向省管局申报项目,参与项目建议书编制,提出功能需求,负责选址、征地等前期工作,筹集资金,提供项目建设所需资料并配合手续办理,以及在项目竣工后及时接收并进行财务决算上报。
省统建办根据需求制定年度建设计划,负责项目可研报告等文件的报批,提报实施情况和资金需求,办理相关手续,编制并审批竣工财务决算,以及办理资产交付。
省财政厅与发改委共同研究资金来源,参与项目设计论证,评审预算,下达资金预算,拨付建设资金,监管资金使用,参与验收,并对财务决算进行评审和批复。
最后,建设、审计和监察等部门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确保项目的合规进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改委等部门制定的吉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8 06:04
吉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中,各相关部门承担着明确的职责分工。
省发改委主要负责项目的审批和管理,包括审批项目建议书并办理国家立项手续,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预算调整,协同省财政厅确定资金来源,下达投资计划,并组织项目竣工验收。
使用单位则需向省管局申报项目,参与项目建议书编制,提出功能需求,负责选址、征地等前期工作,筹集资金,提供项目建设所需资料并配合手续办理,以及在项目竣工后及时接收并进行财务决算上报。
省统建办根据需求制定年度建设计划,负责项目可研报告等文件的报批,提报实施情况和资金需求,办理相关手续,编制并审批竣工财务决算,以及办理资产交付。
省财政厅与发改委共同研究资金来源,参与项目设计论证,评审预算,下达资金预算,拨付建设资金,监管资金使用,参与验收,并对财务决算进行评审和批复。
最后,建设、审计和监察等部门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和检查,确保项目的合规进行。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发改委等部门制定的吉林省省直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