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2 2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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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9-01 07:36
为确保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的有序进行,推动广告业健康发展并保护公民权益,本办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和《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适用于广播电台、电视台(包括广播电视台)等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以下简称“播出机构”)的广告播放活动,以及与之相关的广播电视传输机构操作。
在本办法中,广播电视广告被划分为公益广告和商业广告,其中包括资讯服务、广播购物和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等各类形式。
所有广告播出活动应以人的需求为中心,严格遵守合法、真实、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为观众提供真实、有益的信息。
广播影视行政部门采用属地管理和分级负责的方式对广播电视广告播出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国家级的*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负责全国范围内的广告播出管理工作,而县级以上地方*的广播影视行政部门则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的广告播出监管。
为了鼓励公益广告的制作和播放,广播影视行政部门会表彰在这一领域表现出色的组织和个人,以推动其持续发展和创新。
《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是为了规范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秩序,促进广播电视广告业健康发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播电视管理条例》等法律、行*规而制定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