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2 2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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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心网友 时间:2024-07-29 06:57
在云南省九大高原湖泊之一的阳宗海遭受严重砷污染事件中,检察机关对环境监管失职行为展开了深入调查。近万名因水污染而面临饮水困难的群众成为此次事件的受害者。澄江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大队长李树岗被检察机关以环境监管失职罪立案侦查,其背后,3名企业负责人已被批准逮捕,其中一人已被公安机关拘留。
2008年10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将阳宗海污染案列为重点督办案件,表明了对环保问题的高度重视。在事件发生后,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负责人亲临澄江县调查,指导当地对可能存在的监管失职行为进行彻查。经查明,云南澄江锦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锦业公司)在未经环保部门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建设渣场,对废水处理设施和原料堆场未采取防渗措施,导致生产的砷污染物通过地下水、溢水和径流进入湖湾,最终扩散至整个阳宗海,造成了水质严重污染。公司董事长李大宏和生产部部长金大东在此次事件中的领导和决策失误,负有主要责任,被依法逮捕。
玉溪市检察院对阳宗海污染案也展开了事态严重的立案侦查,重点关注相关行政监管机构是否存在玩忽职守的问题。澄江县环保局大队长李树岗因涉嫌环境监管失职,于2008年9月23日被澄江县检察院正式立案侦查。
环境监管失职罪是指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造成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