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镇乡结合区按哪种户口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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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7-02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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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4-08-14 16:46
交通事故镇乡结合区按照农村户口赔偿,对于交通事故赔偿的具体标准,在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的支付上,是区分城市户口和农村户口的,对于镇乡结合区显然是属于农村户口的。
一、 交通事故镇乡结合区按哪种户口赔偿?
按照农村户口赔偿,交通事故案件中,只有死亡赔偿金和残疾赔偿金会区别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其他项目的赔偿都一样;如果是城镇户口,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标准赔偿;如果是农村户口,死亡赔偿金按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赔偿;在城市经商、居住,其经常居住地和主要收入来源均为城市,有关赔偿费用应当根据当地城镇居民的相关标准计算。
二、交通事故交通费赔偿标准
1、交通费一般以送医院就诊,检查治疗和转院治疗过程实际的交通费结合交通条件而定。主要包括必要的车船费,抬搬费,急救费等,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
2、交通费赔偿标准,按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差的最低标准计算,乘坐公共交通车辆、火车硬座,轮船三等舱以下的普通交通工具。
3、但认为特殊情况。伤情严重,行动困难确实需要且受害人有合理说明的,可以乘座救护车、出租车及软座、卧铺火车,但支付应以正式凭证(票据)为依据。的可乘坐救护车、出租车、火车软卧、轮船二等舱。
4、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索赔交通损失费时,有人随意开价,有的则是当时忘记保留发票,事后用连号发票充数,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不相符。当事人只有保留有效证据,法院才容易确认。
5、交通费支出的范围:
(1)受伤后送到医院时的交通费用;
(2)、是在转院治疗或者到外地治疗时支出的交通费;
(3)、参加救护的人员的交通费;
(4)、护理人员的交通费。
对于交通事故赔偿的具体认定情况,应当基于实际处理,交警部门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需要到事故现场进行勘查和处理,并进行合法的事故责任认定,如果没有造成伤残情况,则不需要赔偿残疾赔偿以及死亡赔偿,这时是不存在户口区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