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班途中摔倒不算工伤吗?
发布网友
发布时间:2024-07-02 23:47
我来回答
共1个回答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4 00:38
下班途中摔倒是否算工伤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的。在我国的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规定中,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被认定为工伤,工伤的治疗费用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且可以领取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如果是自己不小心摔倒,就无法构成工伤。因为是行人自己摔倒自己没有注意到相关环境,也没有处于交通环境的大前提之下。
劳动者在上下班的过程中,由于自身的原因发生意外情况,导致摔倒受伤的,此时一般是不能认定属于工伤。因为劳动者摔伤是因为自己没有注意相关环境导致,同时也没有处于一种交通环境的大前提下,因而不能认定其构成工伤。
因为机动车一般与行人发生意外的,机动车要负主要责任,交通环境的大前提条件也满足的情况下,能够构成工伤。因此,一般只要是行人被车撞到,上下班途中是能认定为工伤的。
对于广受社会关注的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明确了四种认定情形: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这就框定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前提:合理时间、合理路线。
而对于合理路线,最高法相关人员给出的解释是,如下班途中需要到菜市场买一点菜,然后再回家,而且是顺路,这就是合理路线。
所谓合理时间,比如职工已经下班2-3个小时,根据职工住所的路程计算也应该早就到家了的。但是这个时候发生了交通事故,就不能再算是交通事故工伤。
对于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人身受到了损害的情况,有些可以按照交通事故工伤对待处理,而有些则不能认定为工伤事故。因此,就需要能够有区别地对待处理。不能一味地认为,只要是发生在上下班过程中的伤害,就一律都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之后就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可被认定为工伤。因此,如果是在因工外出期间,由于雪天路滑造成事故或意外伤害,可被认定为工伤,治疗费用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且可以领取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热心网友
时间:2024-08-14 00:37
下班途中摔倒是否算工伤是需要根据具体的情况确定的。在我国的劳动者权益保护的规定中,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被认定为工伤,工伤的治疗费用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且可以领取工伤保险相关待遇。 需要区别不同的情形,如果是自己不小心摔倒,就无法构成工伤。因为是行人自己摔倒自己没有注意到相关环境,也没有处于交通环境的大前提之下。
劳动者在上下班的过程中,由于自身的原因发生意外情况,导致摔倒受伤的,此时一般是不能认定属于工伤。因为劳动者摔伤是因为自己没有注意相关环境导致,同时也没有处于一种交通环境的大前提下,因而不能认定其构成工伤。
因为机动车一般与行人发生意外的,机动车要负主要责任,交通环境的大前提条件也满足的情况下,能够构成工伤。因此,一般只要是行人被车撞到,上下班途中是能认定为工伤的。
对于广受社会关注的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明确了四种认定情形:
(一)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单位宿舍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二)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地与配偶、父母、子女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三)从事属于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动,且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四)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
这就框定了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前提:合理时间、合理路线。
而对于合理路线,最高法相关人员给出的解释是,如下班途中需要到菜市场买一点菜,然后再回家,而且是顺路,这就是合理路线。
所谓合理时间,比如职工已经下班2-3个小时,根据职工住所的路程计算也应该早就到家了的。但是这个时候发生了交通事故,就不能再算是交通事故工伤。
对于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人身受到了损害的情况,有些可以按照交通事故工伤对待处理,而有些则不能认定为工伤事故。因此,就需要能够有区别地对待处理。不能一味地认为,只要是发生在上下班过程中的伤害,就一律都可以申请认定为工伤,之后就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如果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可被认定为工伤。因此,如果是在因工外出期间,由于雪天路滑造成事故或意外伤害,可被认定为工伤,治疗费用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且可以领取工伤保险相关待遇。